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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里地区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 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

地区科技局设下列所属事业单位

(一)阿里地区科技人才与服务中心

正科级建制,核定事业编制3名,科级领导职数2名(正科级1名,副科级1名),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,公益二类。

主要职责:研究提出地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,承担地区重点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,推动地区高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,提出科技与教育、人才协调发展的建议。负责为企业提供项目策划、项目评估、项目申报、科技产品推介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的申报、指导和验收工作;负责组织专家承担科技科研项目及成果转化项目的论证、评估、验收等工作;负责全地区“三区”科技人才、农牧民科技特派员、大学生科技专干指导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研基础、示范园区、“双创”服务平台等建设规划,推动并服务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,完成地区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(二)阿里地区天文台(国家天文台阿里观测基地)

正科级建制,核定事业编制3名,科级领导职数2名(正科级1名,副科级1名),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,公益一类。

主要职责:对接与承担天文领域国家项目和各部门项目,承担合作项目分工与科研业务考察与测量工作;负责天文领域对外合作的拓展与宣传工作;负责阿里天文台运行维护与科研观测;负责天文领域岗位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;负责天文领域科研项目的运行服务,协助总结申报科研成果;负责天文与空间科普知识普及与宣传;完成地区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(三)阿里地区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

正科级建制,核定事业编制2名,科级领导职数2名(正科级1名,副科级1名),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,公益一类。

主要职责:承担组织科技工作者对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、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科学论证、咨询服务;承担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相关工作;组织协调综合性、多学科的课题学术研讨活动,推动落实参与全地区科研人才和学术带头人教育培养工作;负责全地区性学会的组织管理和日常联络工作,负责专家学者建言献策工作;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规划、计划,并组织实施,开展民间对外科学学术交流,发展同国内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;拟订科学普及科学传播规划;负责弘扬科学精神,普及科学知识,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,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,提高全民科学素质;协调推进科协援藏工作,完成地区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。